四川成都市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的标准;
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,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的须符合《广播电视管理条例》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》的有关政策法规。
需要满足的前置条件如下:
一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内资公司,不含外资;
二、制作申请机构;未被吊销过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
三、申请之日前三年,法定代表人无违规。
四、具备符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的经营场所,人员,资金,设备等条件。
五、符合国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产业规划和布局。
申请材料:
1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;已增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;
2、办公经营场所证明;房产证明及租赁协议;
3、申请报告股东材料;阐述申请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》的自身满足的基本条件;
4、申领表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2023年版本,补全公司的基本信息。
5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;须加盖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商档案查询章。
6、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,可以是导演,摄像,播音主持,编导,编剧等相关,要有相关佐证其专业的作品,简历,及资格证书。
7、无外资承诺书;
8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即影视制作许可证,有效期为两年,届满30日前需要办理续期。
申请范围:金牛区,成华区,锦江区,武侯区,高新区,青羊区,温江区,郫都区,双流区,新津区,新都区,天府新区,龙泉驿区,青白江区,高新西区,东部新区,大邑县,蒲江县,金堂县,邛崃市,崇州市,崇州市,简阳市,彭州市,都江堰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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